二轮摩托车闯红灯被撞!蜀黍:摩托车负全责~
“红灯停,绿灯行”
不用说大家都知道
可有些人总觉得
偶尔闯一次灯,不会怎样
哪有这么巧?
成功闯灯的暗自庆幸
自己不用再等几十秒
可是不成功的呢
试问你们真的赶那几十秒吗
2023年5月14日18时58分许,遵义市桐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火车站十字路口发生一辆摩托车被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没有人员伤亡”。
经询问,张某驾驶着号牌为贵C****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火车站方向往马鞍山方向行驶至河宾路火车站十字路口处时,没有遵守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与朱某驾驶的从河宾路方向往北大门方向行驶号牌为贵C****Q的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两车受损。
经调查,民警通过监控录像清晰地看到,当张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行至路口时为红灯,但其丝毫没有减速和停止的意识,直接越过停止线从路口直行行驶。朱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直行时为绿灯,属于正常行驶,幸好朱某刚起步车速不快并采取了有效的紧急制动措施,否则事故后果将更严重。
事故责任:摩托车骑行者负全部责任
张某骑行二轮摩托车闯红灯,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小车驾驶人朱某不负责任。
就在这起事故发生半个月前
贵阳也有位闯红灯的三轮车
车上搭载多人
无视交通信号灯
随意闯红灯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2023年4月21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在日常视频巡查过程中,发现兴筑路与奥兴路交叉口处有一辆搭载多人的三轮车闯红灯。随即,民警通过调取沿线监控视频,很快锁定一辆车辆号牌为贵J的红色三轮车,并通知路面民警前往处置。
民警立即联系到涉事车辆驾驶员罗某,并通知其到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处理。罗某表示当时其观察到路口上绿灯那个方向都没有车辆,感觉不会有什么问题,才闯的红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罗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15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对其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行驶的违法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闯红灯
不发生事故是交通违法
发生事故一定是悲剧
轻则车损重则人员伤亡
闯红灯的危害
一、破坏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二、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贵州交警提醒
每一次闯红灯
都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每个交通事故都教训深刻
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
千万不要心存侥幸闯红灯
有时候就是因为疏忽大意
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闯过去了,快几十秒;
闯不过去,快几十年。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都能引以为戒(贵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