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惠水公安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中秋、国庆将至,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为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节日期间辖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近日,惠水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查获违法人员1名,收缴涉案烟花爆竹885箱,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净化辖区治安环境。
9月23日晚,岗度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开展常态化夏夜治安巡查宣防行动期间,发现一辆厢式货车形迹可疑,引起民警高度警觉,民警随即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辆货箱内装满烟花爆竹,驾驶人徐某无法向民警提供合法运输依据,民警随即将徐某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开展调查工作。
经审讯,徐某如实供述了在未取得道路运输危险物质的相关资质下,进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目前,惠水县公安局已将该涉案的885箱烟花爆竹收缴,同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下一步,惠水县公安局将持续对辖区内“九小场所”、重点乡镇路段等开展以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为主的中秋、国庆节安保工作,持续重拳整治,强化治安管控,形成高压态势,努力压降各类突出警情,确保“双节”期间惠水县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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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将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杨彪良)